(网经社讯)1月,数字生活服务领域的消费矛盾依然突出,在线旅游(OTA)成为消费投诉的“重灾区”,飞猪、去哪儿、携程等平台被大量投诉。主要表现为消费者遭遇“不可取消”的霸王条款,即便提供医疗证明等合理原因,退款诉求也常被平台拒绝。
同时,平台利用隐蔽的界面设计“套路”消费者,例如默认勾选增值服务(如保险、出行礼包),或将捆绑套餐包装成“最低价”选项进行诱导销售,导致最终支付价格远高于预期票价。此外,监管部门已因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携程立案调查,反映出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也是该领域的核心关切。

在此背景下,2月3日,依据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(315.100EC.CN)2026年1月受理的全国互联网消费平台纠纷大量案例数据,“一带一路”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例行发布《2026年1月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数据报告》(报告全文下载:https://www.100ec.cn/zt/2611tsszjy/)。

报告涵盖了零售电商、生活服务电商几大板块,公布了2026年1月网络消费投诉数据及《零售电商十大典型投诉案例》《生活服务电商十大典型投诉案例》。
生活服务电商消费评级榜发布
在2026年1月全国生活服务电商评级榜中:获“建议下单”的有:万师傅、BOSS直聘、智行;美团;获“不建议下单”的有飞猪:获“不予评级”的有:大麦网。

17家生活服务电商平台进入投诉榜
投诉量TOP10依次为:万师傅、BOSS直聘、飞猪、大麦网、智行、美团、鲁班到家、去哪儿、智联招聘、走着瞧旅行;
排在第11-17名的是:58同城、携程、高德、猫眼电影、啄木鸟家庭维修、同程旅行、饿了么。

十大典型投诉案例发布 啄木鸟家庭维修等入选
在生活服务电商消费领域,据“电诉宝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,我们从中选取十大典型投诉案例,涉及啄木鸟家庭维修、高德、去哪儿、BOSS直聘、大麦网、猫眼、58同城、鲁班到家、万师傅、智联招聘。

【案例一】用户投诉“啄木鸟家庭维修”安装的热水器出现问题 造成物品损坏
1月8日,江苏省的江先生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其于2025年9月14日在啄木鸟家庭维修买的热水器安装,2025年12月31日,热水器掉下来砸坏热水器、台盆、江先生母亲的一副假牙、江先生一副隐形眼镜,家里自来水白白浪费了4到5小时。
江先生称,现在啄木鸟家庭维修只赔偿热水器,台盆,其他赔偿不肯。江先生的诉求是要赔偿母亲的一副假牙,他的一副隐形眼镜和浪费的4到5小时的水费。江先生表示,现在母亲吃东西不方便,他没有隐形眼镜开车不方便,江先生找他们赔偿,维修工态度恶劣,客服一直踢皮球。
【案例二】“高德”被指服务差劲 改期或退款均被拒绝
1月12日,广东省的何女士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其于2025年12月29日在高德平台购买了香港2026年1月27日迪士尼好莱坞酒店一晚,因小孩当天考试无法前往,何女士跟高德地图的售后客服沟通二次,希望改期或退款,对方都不同意诉求,说该订单是注明了不可退。
何女士称,现在离入住还有半个月的时间,酒店又不是紧急不能调。何女士认为该平台的服务非常差劲,希望能帮调时间到1月28日入住酒店,或者退款都可以。
【案例三】用户投诉“去哪儿”存在利用霸王条款拒绝合理退款申请 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
1月12日,陕西省的张女士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其于2025年7月12日在去哪儿预订了新加坡乌节泛太平洋酒店,订单金额12835.33元,原定入住日期为2025年8月1日至4日。张女士表示,因2025年7月29日突发骨折无法出行,第一时间联系平台申请退款并提供了医疗证明,但平台以“不可取消”为由拒绝,后诱导其将入住日期改签至2026年2月,并承诺届时若无法入住可协调处理。2026年1月9日,张女士再次联系平台修改入住时间时,平台却告知酒店方无法改期,拒绝履行承诺。张女士认为平台行为侵害了公平交易权、知情权及自主选择权,要求全额退款。
去哪儿对此回应称,经核实,消费者因身体原因申请免费取消订单,平台协调商家后无法取消,考虑到消费者体验,提出订单离店后确认未入住情况下补偿2000元的方案,但消费者不认可,和解失败。
【案例四】“BOSS直聘”被投诉:账号绑定规则被指霸王条款 用户解绑维权难
1月18日,钟立琳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,其于2025年8月入职深圳市赢十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人事部,因工作需要绑定公司营业执照进行招聘工作。绑定后20分钟左右,平台显示该公司存在招聘违规行为,导致其手机号无法解除绑定。现钟先生已从该公司离职,需要重新绑定新营业执照,但平台仍不予解绑。
钟先生要求BOSS直聘立即解绑其手机号码,并整改平台相关霸王条款。接到该用户投诉后,我们已第一时间将案件移交至BOSS直聘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处理,截至目前,该平台暂未作出回应。
【案例五】“大麦网”被指同票不同权 退票无法减免手续费
1月20日,江苏省的李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,其于2026年1月15日下午购买了张杰成都演唱会门票两张3160元,二开没有了一开的24小时免费退票权益,构成同票不同权的不公平待遇,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。
李先生称,其朋友在日本请不出假期,和大麦网沟通后不同意减免手续费。李先生的诉求是要求减少退票手续费到10%,按照电子商务法第53条,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,应当遵守国家规定,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,使用方法,注意事项,相关风险和收费标注等事项,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。
【案例六】“猫眼”不让退票?用户要求沟通却被制度和机密为由拒绝
1月21日,上海市石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,1月3日,石女士家孩子在猫眼APP购买音乐剧GALA的演出票,购买的演出场次为2026.2.1日14:00,订单编号为:27099802690。于1月19日一早孩子得知学校2月1日有冬令营活动,与演出时间冲突,确定无法参加,即刻向平台申请退票,却被平台用各种话术推诿拒绝。
石女士随即联系客服并再次提出退款请求,1月20日又被电话回复拒绝,并称这是领导最终决定无法改变。1月21日,石女士再次致电客服要求和其领导或者上级部门沟通,也遭到拒绝,称这就是最终决定无法改变。石女士反复要求和做决定的部门及领导沟通,均被以这是公司规定,制度和机密为由拒绝。
石女士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及相关条例,猫眼平台“不可退款”的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,孩子学校活动与演出时间冲突无法观看演出为客观情况,且提出退票申请早于演出日14天,不影响平台二次销售,没有理由不退还票款。根据《民法典》6 条规定: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。消费者可据此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,如票务方协助转售门票或给予退款等。
【案例七】“58同城”被指不作为 导致用户损失利益
1月24日,广东省的黄女士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1月6日,黄女士通过58同城联系到“小霞黄金回收”,约定在惠州水口附近交易。商家先是把黄女士的黄金熔成一团,称重时,一开始使用鬼称,显示的重量比黄女士自己提前称好的115.33少了3克。黄女士当场提出质疑,明确表示要终止交易。对方见黄女士不上当,态度立刻变得强硬,不仅不让走,还在我黄女士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,偷偷从熔好的金团里又掰走了2克(这2克黄金价值约2008元),最后强迫黄女士支付80元路费才离开。
黄女士回到家就立刻报警,多次向58同城平台投诉维权,可平台每次都毫无事实依据地驳回投诉申请,既不要求商家提供任何证据,也不说明驳回理由,完全偏信商家的一面之词。黄女士表示,平台曾发短信通知维权成功,可没过多久又突然打电话说审核不通过,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实在让人无法接受。黄女士认为58同城根本没有尽到监管责任,对商家先熔金、再用鬼秤欺骗、最后偷偷克扣黄金、强迫消费者付费等一系列恶劣行为视而不见,完全没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58同城平台不作为,导致损失利益,黄女士要求平台承担所有的损失。
【案例八】“鲁班到家”被指罚款不公 客服推诿 账号无故被封求助无门
1月26日,山西省的陈先生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其在鲁班到家平台接了一个淋浴花洒安装订单。上门安装时,陈先生发现商品缺少配件,并有客户在场见证。因此,客户决定退货,安装服务无法进行,故陈先生向平台或商家索要空跑费。
平台投诉其要求退回空跑费。但随后,客户退货后,商家检查商品后声称“配件不缺失”,并将缺少的配件重新放回包装内。商家随后另派安装工上门完成安装,并向陈先生索要所谓的“安装改装费用”,理由是客户家预埋水口深浅不一致。陈先生对此表示质疑:即使配件不缺失,水口问题也非陈先生造成,为何要其付费?陈先生再次前往客户家查看,并未发现任何改装痕迹。陈先生认为无论是商家还是平台,其投诉和索赔均无依据。
【案例九】“万师傅”被指仲裁不公 随意罚款 资金扣押问题突出
1月26日,四川省的赵先生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其于2025年11月27日在万师傅师傅版APP上接到卫浴安装订单,并于11月29日正常完工,客户已验收并给予五星好评。然而,在12月12日(完工约两周后),商家提出安装疑问,平台据此要求赵先生赔偿580元。赵先生要求平台提供索赔的具体凭证,但平台拒绝提供。同时,平台扣留了其缴纳的500元保证金,并限制了其接单权限。赵先生的诉求是:平台退回500元保证金,并取消580元的无凭证索赔。
电诉宝平台信息显示,万师傅方面已就用户投诉作出正式回应。平台方的回复是:您好,针对您反馈的问题,这边已将具体情况反馈至客服专项小组处理,客服会联系您沟通,请注意平台的来电!
【案例十】被判定虚假招聘 用户要求“智联招聘”核查相关资料 撤销不实判定
1月28日,浙江省的朱先生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,其于2025年12月12日开通“智联招聘”平台招聘账号,现被判定虚假招聘,称无实际办公地址。朱先生称此判定与事实不符,其司拥有真实合法的实际经营地址,相关场地证明、资质文件均齐全可查。此前致电客服被告知无法合作,该结果对朱先生公司正常招聘工作造成影响,恳请核查相关资料,撤销不实判定,恢复账号正常招聘权限。
网经社法律合规成果
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(315.100EC.CN)运行10余年来,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,影响1亿+网络消费用户,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、24h在线、自助维权、同步直达、实时处理、进度查询、评价体系、法律求助、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。

目前,平台“绿色通道”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,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,实时受理、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。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、透明、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,“电诉宝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,新 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、热点投诉地区、投诉榜(依据投诉量排行)等模块,让投诉过程透明化,一手掌握信息动态。
此前,网经社在消费维权、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,并得到有关部委、消协的肯定。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“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”,发布国内首份《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》;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、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“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”;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“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”调研课题项目;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、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,与《中国消费者报》举办的“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”座谈会上,发布《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》。2024年9月25日,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《消法》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。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,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。

2013年,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《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》,并做主题报告;发起“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”,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》,推动国家工商总局、公安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